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大榭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提升我区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街道、社区(村)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以下简称“基层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加快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目标,健全基层服务管理平台,通过2015-2017年三年努力,实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维权调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帮扶、慈善救助等工作服务在基层、帮扶在基层、救助在基层,确保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均等的基层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主体。社会发展保障局作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人事局等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基层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制度。街道要切实履行保障和服务民生职责,全面承担起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向社区(村)延伸的基础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责任。
(二)完善服务体系。街道维权调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帮扶、慈善救助等工作由街道社会公共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承担,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维权调解等工作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街道社区(村)沿用原有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名称和机构,在社区(村)居委会、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实行窗口式服务,接受人事局、社会发展保障局和街道的业务指导。
(三)建立服务规范。人事局、社会发展保障局和街道等职能部门要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和经办风险可控原则,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维权调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帮扶、慈善救助等公共服务项目有序下放到社区(村),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社会发展保障局、街道要牵头建立以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保密制为内容的窗口服务标准,实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队伍建设。社会发展保障局、街道根据辖区内的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配齐配强社区(村)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要加强和完善基层服务工作队伍管理机制,规范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健全基层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成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基层服务工作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街道、社区(村)基层平台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网络、通讯和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除市人社局规定的专用设备由社会发展保障局负责配置外,其他办公设备配置由街道负责。社区(村)要加强基层服务信息应用管理平台的使用,做到业务进系统、数据实时动态更新。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加强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作为管委会、党工委落实民生工作和领导干部履行民生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由管委会、党工委分管领导召集,人事、社会发展保障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制订大榭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方案。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事局、社会发展保障局要加强对基层平台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财政局要按规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经费并加强监管和绩效考核;街道要规范下放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
(三)加强指导考核。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及其服务质量纳入街道对社区(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人事局、社会发展保障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确保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并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
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大榭开发区 > 大榭管委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axiequguanweihui/20181121/20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