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甬榭管办〔2015〕83号)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大榭开发区2016(第二期)、2017年(第一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金下达你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专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人员的引进、培养等团队建设方面的开支。上述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借用。团队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补助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由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和挪用。受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及其所在单位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附件:1.2016年(第二期)宁波大榭开发区企业技术创新团
队经费下达明细表
2.2017年(第一期)宁波大榭开发区企业技术创新团
队经费下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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