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浙江省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我市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宁波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我市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一、2021年经济社会主要发展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牵头领导:市长、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牵头领导:市长、副市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完成上级下达的能源和环境指标任务
牵头领导:市长、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胡海达常务副市长负责主抓工作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生成和落地推进,实施市级重点工程120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推进国电投华东氢能产业基地、中南高科产业园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0%和9.5%以上。积极推动未来社区建设。培育壮大工业设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推进接轨上海“六大工程”,加强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共赢合作,积极融入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重点领域,全力打造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推动与上海虹口区、临港集团等深化合作,力促成果展现。精准招引上海科创转化项目和优质产业资源,力争引进上海资金25亿元以上。拓展与上海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公共领域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体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深入参与前湾新区建设,全方位加强与杭州湾新区融合联动发展,高质量共建宁波大都市副城。推进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建设,牵头开展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概念性规划及前湾创新城城市设计。深入推进小城市(卫星城市)培育和中心镇建设。力争息壤小镇创成省级特色小镇。完成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积极推动通苏嘉甬铁路项目尽早开工,系统设计高铁场站周边交通体系。配合推进沪甬跨海通道、宁波至慈溪市域快轨和余慈中心连接线等项目前期工作,保障杭甬高速复线慈溪段建设。推动杭州湾港区项目前期研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理”和“全域通办”,提升打造“公证E通”“医保e办”等服务品牌。深化“无证件办事之城”建设。用好“甬易办”平台,促进惠企惠民政策线上“快兑现”。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化,推动告知承诺制等极简审批模式应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拓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优化房产交易、机动车登记等高频事项领域便民服务。推动涉政中介服务提速增效。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六)体系化建设数字慈溪,建成投用城市大脑指挥中心,加强政府数字化项目统筹。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市镇村三级联通便捷办事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实体智慧大厅和网上智能大厅融合高效,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5%以上,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财政预算刚性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政策,稳步推进化债计划。协调解决新一轮慈溪市级与杭州湾新区间财政等问题有关事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八)抓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整合优化集团公司设置,支持国企特许经营和优化投资布局,力争新增信用评级2A以上国企2家,全面完成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九)高质量编制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深做优重要区块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出台高质量发展用地管理政策,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0亩以上。加强山林保护和生态涵养,防止水土流失。治理废弃矿山3处。实施大山村地质灾害点村民搬迁安置项目。新增国土绿化3200亩。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权责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启动“八五”普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一)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新增“浙江制造”标准8项、“品字标”企业8家,争取省政府质量奖新突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4家、创建省放心市场3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新增“个转企”350家。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新增发明专利300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二)实施新一轮“凤凰行动”计划,力争新增企业上市2家、新三板及宁波股交中心挂牌40家以上。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继续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提高首贷户比重和信用贷款比重。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人行慈溪支行、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三)深入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消防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化品全环节智能化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服务。理顺市镇两级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四)提升环杭州湾创新经济区楼宇经济和新经济发展水平。推动清控科创创新基地尽早建成。
牵头单位: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白沙路街道、坎墩街道等有关镇(街道)。
(十五)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管办,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七)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市,优化布局教育资源。出台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初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新城河区块的幼儿园和学校项目,建成投用明月湖和新潮塘区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和教育联盟建设。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办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新城河建设办、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八)支持推动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转设,继续推进与国内一流大院大校合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推动职教创新和产教融合,发展高职院校,开建行知职校合作办学项目,实施锦堂职高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市特殊教育学校、白沙学校迁建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九)出台人才新政配套政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15个以上,新增就业大学生1.2万人、高技能人才6000名以上。构筑“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体。加强新时代“上林工匠”培育,发展技能大师等工作室,壮大“金蓝领”和紧缺型、实用型人才队伍。更大力度放权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和直接认定。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深化“乐业慈溪”品牌建设,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职业技能培训2.8万人次以上,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一)推进青瓷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完成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青瓷瓯乐等非遗传承创新。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水平,举办第六届越窑青瓷文化节、第十二届慈溪艺术节等活动。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发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10分钟健身圈”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二)建立健全市旅游专班机制,完善全市旅游发展目标和政策举措。围绕长三角旅游度假目的地建设,大力打造旅游重点线路和特色区块,推动达蓬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抓好鸣鹤古镇项目实质开发和国药文化品牌打造。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慈溪农旅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三)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阵地,加强与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合作,整体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抓好“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两项省级试点,高质量完成全国农村医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积极推动分级诊疗。投用新的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和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开建龙山医院二期工程。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高医院常见病救治能力和水平,引进知名大医院紧密型托管争取新的突破。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视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力争夺得“健康浙江铜鼎”,创成全国健康促进市。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积极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董维波副市长负责主抓工作
(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千万工程”,推进乡村集成改革,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启动新时代美丽乡村“12113”工程,完成首批典范村建设,新培育特色村4个、宜居村20个以上,新创建宁波市级小集镇式中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各1个、梳理式改造村30个以上。实施乡村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百村百贤百事”活动,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20个以上。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增强集体经济特别是相对薄弱村“造血能力”,推进闲置地和闲置房盘活利用试点,以镇村联建统营和“飞地”抱团等方式开拓村级财源。打造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示范基地10个,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提高“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自给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7万亩、蔬菜播种面积48.5万亩以上,生猪年出栏能力达到33万头。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完善和落实耕地保护机制,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科技兴农和品牌强农,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推动正大农业硅谷建设,持续提升大学生农创园发展水平,新增省级特色农业强镇1个、市级特色园6个以上。巩固提升传统优势农业地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引进和试验农业新品种100个以上。支持发展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新增宁波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8家、家庭农场10家以上,完成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创建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市。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巩固拓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除援疆外),继续开展省级结对帮扶和宁波市内区域协作帮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六)开展省首批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示范建设,投用市农事服务中心,新创省级产业农合联2家。
牵头单位:市农合联执委会(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新创成省级美丽河湖1个。实施邵岙湖和上林湖联调工程,推进水系环通流动,加快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中部三塘横江陆中湾至水云浦拓疏。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新城河建设办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
(八)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九)强化双拥工作,持续推进和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完善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模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投用城区福利院二期和城南老年公馆项目,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办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提高到1.08万元以上。深入推进社区“微项目•微自治”和清廉社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一)推进现代农业开发区产城联动和农工旅一体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四、沈汝秉副市长负责主抓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推进村警务室建设,实现“一村一辅警”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建设智慧停车项目。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合理规划建设新市民集中居住点,新市民2000人以上村(社区)实现“新村民议事”制度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新市民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六)慎终如始、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人”“物”并防,加强“智能守门、无感验码”,严密各项防控闭环,引导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周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牵头单位:市防控办,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励映忠副市长负责主抓工作
(一)推进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创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做优做强智能家电、智能装备、高端轴承、医疗器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稀土磁性材料等6条标志性产业链,打造产业链示范项目10个,推动关键零部件及材料领域突破提升。实施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开展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小微企业园新开建1个、建成2个以上。试点镇级工业园社区化改造和村级集体厂房改造提升,推进小家电智造小镇建设。巩固拓展山海协作成果。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规上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实施新一轮制造业智能化改造行动,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家以上,推动“5G+”工业场景应用。支持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新型智能产品生产及配套制造。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700个以上,实现城区和重点镇5G信号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深化“企业码”应用,提升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推进亿元以上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行动,新增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5家、宁波市“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10家以上。支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深入推进“慈企回归”。“企进规”工业80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筹建市域中部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梯队,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6.5%。新增企业省级研发机构5家,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启动“科技独角兽”工程,筛选“专精特新”企业建库培育。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3%。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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