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现就2019年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家电、高端机械基础件、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领域,面向海内外引进和支持一批掌握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申报人选类型分为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项目两类。创业人才项目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慈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是指具备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市企业(单位),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
(一)创业人才项目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有意来慈创业或在2017年6月30日后在我市(含飞地)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人才;重点支持全职创业的人才。
3、项目带头人具有自主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中高层职位,从事与创业项目相关工作。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前期开发、项目基础稳固,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符合我市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创办企业(或拟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其中获得B类及以上层次资助的项目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申报人应为所在企业(或拟创办企业)主要创办人(原则上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股权不低于20%。重点支持有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参与的创业项目。
(二)创新人才项目条件
1、原则上具有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3年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有明确技术路线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4、依托的企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5、引进时未全职在慈工作,或者在甬工作不超过1年(2018年6月30日以后),引进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2016年6月30日以后),引进后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慈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或实质性承担企业(单位)的重大项目研发、重点技术创新任务且每年计税年薪不低于50万元,或全职在我市企业的市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企业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
上述创业创新项目带头人,特别优秀的,或有社会资本进入的,可视情在年龄、职务、学历等条件中破格一项。
三、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对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创业型领军人才,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经费支持,定向用于资助项目发展;对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经费支持,其中25%用于资助创新人才、75%用于资助项目发展。
(二)场地支持。“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享受最长3年、最高1000平方米的免租创业场地。
(三)融资支持。“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自列入本计划3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深化政银合作,对“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授予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
(四)津贴补助。对入选“上林英才”计划的领军人才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5万元的津贴补助;对其他新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长两年的津贴补助,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每月补助2000元;具有重点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每月补助1000元;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每月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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