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工作措施、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个别未纳入政府行政监管范围的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违法无证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严重、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防护常识缺乏等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对无证无资质施工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管理。各镇(街道)要建立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监管日常巡查制度,并加强同市级有关部门及市质(安)监站的联系沟通。对无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无资质擅自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个人)要严厉打击、严格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非“受监”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由属地政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应办而未办施工许可证的已建和在建建设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将《慈溪市在建工程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调查表》(详见附件)于6月底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李玲,电话:63029080)。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应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2018年6月前建成的违法建筑,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2018年6月底后仍在建的违法建筑,应予以行政处罚并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整改,补办相关手续并纳入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否则将不予办理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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