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慈溪市“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速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宁波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甬环治〔2018〕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聚焦制约我市发展、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原则,坚持立说立行,真抓实干,着力解决“久拆不动”、“拆而不净”、“供而未建”、“建而不快”、“围而不美”问题,着力提升建设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全面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要把握问题导向、时间导向和品质导向,通过全民动员、全力推进、全域治理,全面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环境。重点抓实抓好以下三大专项行动:
(一)克难攻坚、拔钉清零专项行动。围绕征收拆迁项目,找准原因,统筹梳理,强化联动,合力破难,着力解决难点卡口等重大问题,夯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久拆不动”、“拆而不净”拔钉清零,保障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提效。按期完成13个“久拆不动”征迁项目的征迁清零和拆除工作。
(二)提速开发、加快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地块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剖析 “供而未建”、“建而不快”原因,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合力攻坚、持续发力,着力破解项目报批、征收拆迁、管线改迁、地块开发、项目建设及协同协作等难题,全力以赴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开发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速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和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处置完成(开工或收回土地)30个列入宁波整治的“供而未建”建设用地项目,到6月底处置完成60%(18个),到年底处置完成100%,其余93个“供而未建”建设用地项目明确具体处置方案。加快推进“建而不快”工程项目37个,6月底前复工建设“建而不快”项目14个,剩余项目明确具体处置方案。
(三)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提升项目“围而不美”问题,通过对在建工地、停工工地、待供地块、道路等线型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开展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美化城市环境;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重点做到工程围挡牢固整洁美观,公益广告体现慈溪文化特色;立面安全网围护干净;现场堆场整齐,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运输车辆冲洗,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形式统一、外观整洁;拆除施工洒水降尘;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路面整洁交通畅通;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等。根据围挡标准图集和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建立具有本市文化特色的广告库,提升围挡品质。实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全面争优。
三、实施步骤
(一)责任落实阶段(3月15日前)
阶段工作目标:建立征迁项目“久拆不动”、建设用地供而未建”、工程建设“建而不快”项目责任清单、排查“围而不美”项目情况,制订推进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针对征迁项目“久拆不动”、建设用地“供而未建”、工程建设“建而不快”及项目现场“围而不美”等环境问题,制订推进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16日至6月30日)
阶段工作目标:“久拆不动”征迁地块、“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建而不快”工程项目得到有效解决;项目现场“围而不美”情况环境明显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照责任清单,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加大服务保障,完成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环节,全力以赴,克难攻坚,拔钉清零,加速“久拆不动”征迁项目、“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和“建而不快”工程项目问题有效解决,加速项目推进及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努力整治“围而不美”现象,全面落实“围挡”整治工作。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对整治不力、问题反复、进度长期滞后的,要跟踪问效,及时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
阶段工作目标:形成“克难攻坚、拔钉清零”、“提速开发、加快建设”和“文明施工、绿色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各部门加强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扩面提升,同时总结“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形成的良好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动工作成效。
四、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实施“久拆不动”“供而未建”“建而不快”“围而不美”项目推进攻坚行动;督促“建而不快”工程项目推进,负责对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整治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局(市重点办):负责重点项目的督查,协调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卡口、节点等难点问题。
(三)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土地储备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和协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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