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有效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浙政办函〔20014〕61号)等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慈溪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慈溪市企业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基础,逐步构建“一网共用、一网同管、分类管理、联合奖惩”的企业信用管理服务体系,让诚信的企业优先获得政府的奖励和扶持,获得融资便利,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有力推动我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云平台功能建设。在目前初步完成的云平台项目基础上,对云平台的数据征集、数据共享、数据查询等功能进行完善、开发,不断探索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企业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提供、全行业信息共享、跨部门协同联动、全网信用地图查询和风险预警等功能,以满足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需求。
(二)推动数据征集常态化。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整个云平台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目前云平台已完成2017年5月份前数据征集工作;为确保云平台基础数据完整、及时、准确,要求各单位对5至12月数据在12月底前完成推送;2018年1月开始实现常态化归集,时限按《慈溪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17版)》(详见附件)要求。
(三)健全数据共享查询机制。制定云平台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规范合理共享数据。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机制,在企业授权条件下为金融机构及全市企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助推我市企业获得融资便利。
(四)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云平台大数据作用,综合运用行政职能和市场机制,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构建全市“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五)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部门要依托云平台建立企业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机制,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主体,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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