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度慈溪市开放型经济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2018年度慈溪市开放型经济考评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战略,全面完成年度开放型经济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二、考评内容
(一)对外贸易(考评指标详见附件1)
2018年,市本级自营出口增幅达到8%,争取10%。出口总额争取达到618亿元,保持全国市场份额。推动外贸强市建设,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加强外贸扶优扶强,培育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强外经贸人才培训,积极探索外贸经营新模式。推动国际市场份额拓展,优化贸易结构,增强出口商品竞争力,积极扩大进口贸易,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二)外经合作(考评指标详见附件2)
2018年,市本级境外核准中方投资额9000万美元,境外实际中方投资额3700万美元。切实加强规范引领,着力构建走出去新局面。育主体、提质量、促规范、创服务、保安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提高走出去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对外投资稳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三)服务外包(考评指标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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