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人才开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全市人才开发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大力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青年基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把我市打造成宁波环湾智能经济新区的人才高地,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总体目标:2018年,力争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1万人,招引和储备各类人才2.5万名,新增“国千”“省千”和宁波“3315”系列计划人才(团队)10个以上,引进“上林”系列人才项目25个,新建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2家、宁波市级企业专家工作站3家、市级众创空间5家以上、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14家、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基地6家,争创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1家、宁波市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1家、宁波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宁波市级公共实训基地1家、宁波市级大学生创业园1家,新增高技能人才3000名以上,引进宁波市“海外工程师”15名,新招收博士后人员4名,新增大学生就业4500人。
一、完善政策配套体系,不断优化人才体制机制
1、坚持高端人才引领支撑。出台《关于推行“一体化服务12条”促进领军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才富对接信息、招才引智活动、社会化引才合作、创业要素供给等四大平台,提供人才计划申报、人才项目落地、人才创业帮扶、人才生活配套等四大服务,建立领导干部结对联系、助创专员跟踪服务、服务诉求受理处理、情况通报监督考核等四项机制,让领军人才办事更省心、创业无忧虑、生活有保障、发展有平台。出台《慈溪市社会化引才引智奖励实施细则》,对与我市建立联系的国内外人才(人力资源)和创业服务机构、海外社团组织、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引才工作站、引才大使、其他松散型合作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人才项目推荐奖励、落地奖励及工作资助经费。出台《宁波(慈溪)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规范入园条件、入园考核、退出机制、场地分配等制度,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水平。探索制定《慈溪市人才服务券实施办法》,对人才创业给予政策支持。
2、广泛延揽各类优秀人才。出台《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慈创业实施办法》,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全职来慈创办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生活津贴补助、贷款贴息等最高“三个5万元”政策。牵头制定《慈溪市各类人才申领新型居住证认定办法》,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可不受相关条件限制。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宁波市“海外工程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新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上级部署,出台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
3、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导向,制定出台《慈溪市企业人才年薪评价实施办法》,对已在我市企业工作、作用发挥明显且计税年薪连续两年达到30万元、50万元的人才,可分别参照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享受一定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探索实施人才个税奖励政策,对在企业工作计税年薪达到一定额度的人才,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补助。贯彻落实上级职称改革意见,全面推进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尝试企业职称自主评价机制,强化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技能人才评价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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