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慈东工业区管委会经发科,各财政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慈党[2010]15号文件关于“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支持须将企业是否有研发创新活动(具体反映为R&D投入)作为必要条件”规定的精神,引导企业强化创新投入、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实施范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及农林牧渔业企业(商贸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国家、省明确可以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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