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直属单位,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中共慈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慈溪市教育局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慈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慈溪市教育局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中共慈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
中共慈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慈溪市教育局
关于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建设“清廉浙江”、“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和慈溪市委建设“清廉慈溪”、慈溪市纪委“清风七大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市教育部门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重大意义: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清廉慈溪”建设的重要组成,是改善民生、顺应民意的必然选择。全市教育系统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慈溪市委关于“清廉浙江”、“清廉教育”、“清廉慈溪”、“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建设,实现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三)工作目标:到2021年,教育系统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深化培育“清风校园”品牌,在中小学创建率达到85%以上,并逐步向公办幼儿园等延伸。到2025年,“清廉学校”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全系统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风校园”品牌创建率达到98%,“清廉学校”建设成果丰硕,在慈溪、宁波清廉建设中走在前列,全面实现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教育政治生态建设。
二、主要举措
(一)营造清明政风,净化教育生态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明政治纪律,高度警惕“七个有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始终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局领导班子、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教育活动。
2.压紧压实管党治校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慈溪市教育局党委通过“八大联动”创新党建载体,推行“365”教育党建工作法机制、“1211”党建阵地建设等,进一步夯实学校(单位)党建工作,培育教育系统“智慧党建+”品牌,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为全市教育事业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进一步规范学校(单位)决策程序,做好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强化责任分解。每年与所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听取所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对所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履行管党治校责任情况开展1次检查。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定期会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例会,总结分析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力度。
3.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宁波市及市委有关规定,从严落实《中共慈溪市教育局委员会慈溪市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紧盯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整风肃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带头真抓实干,形成“头雁效应”,加大对不思进取、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懒政怠政整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实干兴校的浓厚氛围。
4.抓好小微权力管理。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目录及流程图,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增加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知度和感受度。切实加强学校办学治校过程中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管理,管住管好“关键少数”,及时发现和查处教学、科研、人事、基建、招生、采购、财务、服务外包、合作办学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教育乱收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完善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管理、考核、任用机制。对审计、巡视、巡察和查处违规办学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自查自纠,强化日常监管,推进源头防治。
(二)营造清净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1.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回归本位、回归初心,端正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来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片面强化应试教育的倾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学校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以上政治学习会,加强对教材和课程内容的把关,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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