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直属幼儿园:
为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营养健康的校园用餐氛围,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不断加大合理膳食行动推进力度。现就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为有效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健康食堂”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营养健康保障水平,确保师生科学健康饮食。
二、创建范围
全区中小学、直属幼儿园
三、创建标准
建立以校(园)长为健康食堂创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浙食链、众食安”操作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食堂建筑、流程及布局符合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原材料及相关学生饮食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堂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A级;师生膳食营养搭配合理、健康;连续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年内未发生群体性不适事件。
四、创建时间
(一)启动阶段:2022年10月8日——11月15日
(二)创建自评:11月16日——11月30日
(三)考核评定: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
五、组织实施
(一)健康食堂创建评定工作以《北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食堂验收标准》内容为评定打分项进行评定打分,在动态等级评定A级的基础上,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创建标准,学校自评、教育局考核验收命名。
(二)每年评出的学校(幼儿园)健康食堂原则上不超过等级A级学校(幼儿园)的3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jiaoyuju/20221116/434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