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农办)、局相关科室、单位: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民生实事工程,积极探索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努力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种养对接不紧密、使用技术不清晰、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我市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现将《慈溪市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农业局
2017年3月23日
慈溪市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化农牧对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牧结合、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和循环农业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控制减少面源污染,生产规范确保清洁安全,科学贮存综合循环利用,净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的技术路线,着力探索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达到98%以上。
三、建设标准
畜禽养殖废弃物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根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治理目标,测算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并根据需要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病死畜禽、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的设施。
1、堆粪场占地不小于10平方米,容量不少于15天的干粪量。
2、氧化塘(沼液池)和储液池(罐)总容积按可存放3-4个月的沼液量进行计算,最小不得少于50立方米。
3、消纳地按每2头猪配套1亩地计算(其中粪便生产有机肥的按5头猪配套1亩地计算)。配套的消纳地必须建设储液池(罐)或沼液输送管网等。对采取工业化治理的养殖场根据实际配套一定的农牧结合用地。
4、存栏3000头及以上的猪场病死猪储存冷库,不小于15立方米。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达标治理。在完成猪、牛、家禽养殖场整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兔、羊养殖场的养殖污染治理。根据《慈溪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有关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两分离、三配套、一处理、零排放”等相关治污设施,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排泄物规范处置,养殖场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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