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农办),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慈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监测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局农安科联系。
联系人:蒋开杰,电话:63976712。
慈溪市农业局
2017年4月5日
2017年慈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和时间
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及个人生产的蔬菜、水果、谷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列入监测范围。监测时间:2017年全年。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全市计划定量检测2880批次,其中农残检测2550批次(蔬菜、水果、谷物等种植业产品2500批次、滩涂水产品50批次);兽残检测330批次(畜禽产品200批次,水产品130批次);快速检测果蔬农残4800批次、水产品兽残260批次;瘦肉精养殖环节按出栏数的3-5%抽检,屠宰环节市外调入生猪按5%抽检。
蔬菜监测品种:芸薹属类的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菜薹等;叶菜类的蕹菜、大白菜、叶用莴苣、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等,豆类的鲜蚕豆、豇豆、菜豆、菜用大豆、鲜花生等,茄果类的番茄、茄子、辣椒等,瓜类的黄瓜、苦瓜、瓠瓜、丝瓜、青南瓜、西葫芦等、鳞茎类的韭菜、葱、大蒜等,根茎类的萝卜、胡萝卜等,薯芋类的马铃薯、芋艿等,水生蔬菜的茭白、莲藕、菱,茎类的芦笋、莴苣等,其他类的竹笋等11大类38种为主。
水果监测品种:杨梅、葡萄、梨、柑橘、桃、桑葚、草莓、西瓜、甜瓜等9种为主。
谷物监测品种:小麦、稻谷等为主。
畜产品监测以猪肝、禽肉、蛋、蜂蜜等为主。
水产品监测品种:以南美白对虾、淡水鱼类、甲鱼、海瓜子、泥螺、弹涂鱼等为主。
三、监测类型和数量
(一)例行监测。全年计划开展例行监测400批次,其中散户抽检100批次,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主体抽检300批次。散户抽样工作由市农业监测中心负责,规模生产主体抽样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检测工作由市农业监测中心负责。
(二)风险评估。全年共开展风险评估2380批次,其中蔬菜、水果、稻谷等种植业产品2000批次,抽样工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各镇、街道配合;畜禽产品200批次,抽样工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市畜牧兽医站配合;水产品180批次,抽样工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局海洋渔业科和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三)监督抽查。全年计划抽查100批次,包括由省、宁波市下达督抽样计划我市负责抽样批次。监督抽样工作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检测工作由市农业监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
(四)果蔬快速检测。由涉农镇(街道)负责检测,除浒山、古塘街道外,每镇(街道)检测数量不少于300批次,共4800批次。
(五)瘦肉精快速检测。生猪养殖环节由市畜牧兽医站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委托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负责检测。
(六)水产品快速检测。由涉渔镇负责,其中龙山、观海卫、新浦、周巷各镇50批次,掌起、附海各镇30批次、崇寿镇20批次,共260批次。
四、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稻米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按《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规定执行,其它畜禽产品抽样按《无公害食品 产品采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规定执行。
(二)抽样对象
抽样对象应具有代表性,要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消费及管理水平。监督抽查对象以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点区域、高风产品以及例行监测、风险评估中检测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主体为主;例行监测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两区”生产基地及“三品一标”生产主体内抽样;风险评估覆盖面要广,要涵盖本辖区内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生产入体,一个生产主体原则上一年按排一次风险检测抽样,样本不多于2个,品种不重复。
五、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及原则
(一)定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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