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慈溪市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废止)
朗读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为加快慈溪生态文明建设,保障G20峰会期间环境质量,开展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达标,促进绿色汽修企业创建,切实解决辖区内汽修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慈溪市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6日
慈溪市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汽修服务行业发展迅猛,其中部分企业存在环保意识缺乏、环保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污染物处置不规范等现象,环境污染案件屡有发生,环境信访较为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交通部、环保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精神,结合《宁波市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和“G20”峰会环境保障工作要求,我市决定全面开展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
贯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据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等规定全面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规范化整治,提高全行业环境意识,普及危险废物管理、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知识,规范治理处置行为,完善收集网络,逐步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体系,使全市汽修行业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预防。至2016年9月30日前,全市一类、二类汽修服务企业危险废物按规范处置,有机废气治理达标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参照《慈溪市涉水行业规范排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落实,其他汽修服务企业参照执行。
二、规范化整治内容
(一)源头控制。
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的环保原料,如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有机废气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采用静电喷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不允许无废气净化或回收措施的敞开式喷涂,稀释剂、溶剂型涂料等调配应设置独立密闭间。
(二)危废规范。
1、规范暂存。汽修企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临时库房或暂存专区,做到地面硬化、防渗防淋。各种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于合适的容器中,不得相混,更不得混入一般生活垃圾。不同危险废物之间应有明显间隔。库房应便于废物装卸和运输。
2、规范标识。库房外部醒目位置应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周知卡,需要随危险废物运输的外包装物应粘贴或悬挂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3、申报登记。汽修企业应每年将汇总后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向慈溪市环保局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宁波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nbepb.gov.cn→企业版→市固体废物监管系统),申报的各类信息应与管理台账大体一致。
4、应急预案。针对存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以便预先防范和及时有效应对,此外还应预设必要的应急仓库,以备不时之需。位于地势低洼的库房应设置防洪导流围堰,储存废机油等液态废物的应设置应急收纳设施。
(三)废气治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cixishihuanbaoju/2018/1121/19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