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机制,不断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千岛湖”中的独特作用,更好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适用对象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奖励对象为以下人民调解组织:
1、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3、根据需要设立的其它人民调解组织。
二、案件分级奖励标准
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奖代补”的标准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划分为以下四个等次,并分别予以奖励。
1、简单类纠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调解容易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每件奖励20元。
2、一般类纠纷。是指标的在100000元以下或者涉及三人(不含)以下受伤害的纠纷;一般土地(山林)承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以及其他案情复杂的纠纷;调解成功并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每件奖励60元。
3、重大类纠纷。是指标的在100000元以上;涉及人员死亡或三人(含)以上受伤害纠纷;重大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十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疑难纠纷;以及其他案情复杂疑难的纠纷;调解成功并规范制作调解案卷的,每件奖励150元。
4、特大类矛盾纠纷。是指涉及多人伤亡(死亡三人(含)以上或受伤五人(含)以上);群体性上访或涉法涉访的陈年积案;省、市、县领导批示以及其它有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因历史遗留原因,多次或多人赴市、省或赴京上访的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调处难度特别大的纠纷;调解成功并规范制作调解案卷的,实行特案特奖,每件奖励500--1000元。
其它人民调解组织“以奖代补”的标准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划分为以下四个等次,并分别予以奖励。
1、简单类纠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案件标的在10000元以下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并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每件奖励20元。
2、一般类纠纷。是指标的在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下或者涉及三人(不含)以下受伤害的纠纷;一般土地(山林)承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以及其他案情复杂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并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每件奖励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