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5]71号
关于嵊州市大东方石料开采有限公司
要求对黄泽镇前洲石料矿延续登记的答复
嵊州市大东方石料开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延续登记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黄泽镇前洲石料矿采矿权到期后将按照矿业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市场配置原则进行重新公开出让,请你公司在采矿权到期后配合我局做好有关出让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你公司可以参与竞买。
特此答复。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矿山 管理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