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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05]3号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行政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行政村(居)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清醒认识当前火灾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守土有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火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行政村、居委会和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到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消防和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经常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对公共聚集场所;企业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旅游景点和文物古建筑;重点森林区、火灾高发区等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加强对民营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对“三合一”企业要坚决取缔,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严防火种携带上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该责令停业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业整改,决不姑息。
三、建立中心专职消防站,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我镇新组建了一个专职消防站,投资25万元,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车辆和其他设施,以适应繁重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并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市消防大队对专职消防站进行了业务指导,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了消防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专职消防站自2004年8月成立以来,已多次出警,执行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行政村、居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及逃生技能,宣传先进村、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剖析镇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并及时曝光一批整改不力,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和生产、经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更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宣传,通过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说服力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注重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减少和杜绝因生产、生活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努力营造“人人防火灾、个个重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积极筹措消防经费,保证专职消防站正常运作
根据嵊政办[2004]100号和10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专职消防站正常运转,更好地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财政拨款和向辖区内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筹资等途径保障专职消防站日常运作经费。为此,向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筹集消防经费,望请各村、单位和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支持。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