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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6〕4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6年全市现代农业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工作建设进程,确保今年全市农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现结合绍兴市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设计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5分)。 建立有效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制度,管理、投入、责任机制健全得1分;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达到市下达指标分别得2分。 2.农业总产值增长(5分)。 年度农业总产值增幅最高的乡镇、街道得5分,其余乡镇、街道得分以增幅最高的乡镇、街道为标准推算。 3.外向型农业建设(20分)。 (1)招商引资8分。五大集镇和四个街道农业项目合同利用外资100万美元得2分,每增20万美元加0.5分。其他乡镇合同利用外资50万美元得2分,每增10万美元加0.5分。 五大集镇和四个街道农业项目实际利用外资50万美元得6分,每增10万美元加0.5分。其他乡镇实际利用外资25万美元得6分,每增5万美元加0.5分。 (2)自营出口8分。新获自营出口权1家得2分,当年有自营出口实绩的得1分。自营出口额比上年增长15%以上得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2分。 (3)农业外拓4分。新增外拓农业基地面积2500亩以上的得2分,每增500亩加0.5分。组织或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次得1分,每增1次加0.5分。在市外建市场、设窗口、进超市,新增1个点的得1分,每增1个加0.5分。 4.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25分)。 (1)五大集镇和四个街道各新增年销售额1000万元企业1家得6分,其他乡镇各新增年销售额500万元企业1家得6分。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企业每增加1家加2分,年销售额超亿元企业每增加1家加5分。 (2)五大集镇和四个街道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技改投入和工商业主投入效益农业2000万元得4分,每增500万元加1分。其他乡镇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技改投入和工商业主投入效益农业500万元得4分,每增200万元加1分。 (3)农业龙头企业紧密联结基地1000亩或50户农户,并签订产销合约的得3分。 (4)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额比上年增长20%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0%加1分。专业合作社销售额比上年增长20%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0%加1分。 (5)新创办规范运行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园林公司1家得2分。 (6)附加分。新设立1个农产品加工小区,当年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畜牧生态小区,当年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加记3分。 5.农业标准化(10分)。 (1)被认定为绍兴市级绿色农产品基地1个得2分,每增1个加1分;被认定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每个得5分。 (2)被认定为绍兴市级绿色农产品1只得3分,每增1只加记1分;被认定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每只加记5分,农产品通过国家级有机食品认证或国际认证的,加记10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 (3)省、市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每次合格率低于92%的每次扣1分,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6.农民培训就业(6分)。 完成市分解下达的当年农民培训就业计划的得3分,完成市分解下达的现代农民培训计划的得3分,不完成计划按完成比例记分。 7.农业信息化工作(10分)。 (1)实施农民信箱工程8分。完成农民信箱注册任务得2分,农民信箱注册启用率达100%得2分,乡镇建立联络站、每个村建立联络点得2分,信息上传数量如数完成得2分。 (2)当年度在网上提供有关农业信息最多的乡镇、街道得2分,其他乡镇、街道得分以最多的乡镇、街道为标准推算。 8.水利建设(9分)。 完成市分解下达的农民饮用水改善计划的得5分,不完成计划不得分。全乡镇、街道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在85%以上的得4分,不达到标准不得分。 9.其他工作(10分)。 (1)完成动物防疫免疫任务的得3分。 (2)完成山林延包、林权证换发工作的得2分 (3)完成防汛抗旱、河道保洁、绿化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防火、高山移民、土地二轮承包、农村财务公开、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工作的得5分。年终经部门审核未完成上述工作的每项扣5分。 10.特别考核。 (1)新建成休闲农业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或农家乐示范村1个得5分,以对外营业为依据。新增1家AA级休闲农业观光园区加5分。 (2)争取到绍兴市级以上农业项目资金(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每100万元加记1分。 (3)乡镇、街道所属企业、农业合作社被评为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的,分别加记5分、20分、40分。 (4)被评为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产品名牌和著名商标的,分别加记3分、10分、20分。 (5)在乡镇、街道召开嵊州市级、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现场会的,分别加记1分、2分、3分、5分。 (6)乡镇、街道被评为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工作先进的,分别加记5分、10分、20分。 本考核意见中1-9条单项考核加扣分额最高不超过本项目分值的2倍。 三、组织领导 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农口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农业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考核工作。 四、奖励办法
主题词:农业 考核 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年终,将考核结果作详细公布。考核总公获前作位的乡镇、街道为市现代农业工作优胜单位,奖金由农业专项基金支付。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