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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6]185号
关于成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根据《关于开展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浙土资函[2006]29号),我市被列入全省八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之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布置,经局研究,决定甘霖镇为我市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镇。同时为切实做好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加强对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成立局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沈华祥
副组长:赵仕明
成 员:钱正永、童泽民、张锡明、董国平、尹宗法、姚圣良、商彩霞、黄建良、史林钧、吴 庚、支伟峰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基本农田 领导小组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