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住金[2006]14号
关于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进行验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更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积金缴存者合法权益,督促各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我分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决定对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验审。
验审内容:
1、各单位对2006年6月底前本单位公积金缴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月公积金缴交平均工资、公积金缴交比例及是否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如有差错请于8月底前同本中心业务科联系。
2、为了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准确顺利,请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户单位名称及帐号。
嵊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户单位名称及帐号:
单位名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
开户银行:嵊州市工商银行 帐号:1211026019226000210
开户银行:嵊州市建设银行 帐号:330656535010020500105
(分中心地址:城中路2号建行大楼二楼 电话:3331381
六楼 电话:3033355)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
主题词: 公积金 验审 通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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