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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6〕12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尤其是自去年4月市区实施机械化屠宰以来,在规范市场秩序、控制生猪疾病传播、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受经济利益驱动,个别地区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以及抵触定屠管理现象时有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对群众的用肉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为确保“放心肉”工程的顺利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神圣职责。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是政府管理市场、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民心工程”,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放心肉”工程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本月底前成立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定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建立定屠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通力协作,严格执法 生猪定屠管理工作涉及《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消费者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凡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违法、取缔非法、保护合法,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销售“白板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品经营户依法经营。市商贸办(定屠办)要督促定屠企业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杜绝病害肉出厂;切实发挥定屠执法大队作用,增强定屠执法力度。畜牧检疫部门要落实各项检疫措施,严格把好生猪检疫检验关和生猪产品出厂检疫关。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遏制“白板肉”上市销售。卫生部门要加强用肉检查,对企业、学校食堂和宾馆购买非定点屠宰猪肉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安部门要严肃查处暴力抵制执法检查等违法行为,保障生猪定屠管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测,确保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情况、运行特点和发展趋势,做出前瞻性、科学性分析。要认真实施紧急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市场异常波动的苗头和动向,及时向市定屠办反映,并落实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确保“放心肉”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商业 生猪 屠宰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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