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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6]113号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各地蓬勃开展,国土资源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为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能力,现就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总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历史性选择。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中央决策,也是众望所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推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必然趋势,也是战略选择。“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抓好新农村建设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重大任务,也是重要机遇。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国家的公共财政政策和信息流、人才流、物质流、资金流都将向农村倾斜,这不仅是农村工作的重要机遇,也是我们谋求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机遇。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认真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
国土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立足本职,服务全局,努力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先行官”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方针,加快土地规划修编,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着力在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民建房、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有所创新和突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政策引导和资源保障。
三、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本部门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科学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计划供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发展空间。认真按照上级国土部门的总体部署,主动做好政府参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科学测算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依法合理规划新农村的发展空间。正确处理我市土地供需矛盾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在认真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资源放在国土资源工作的优先地位的同时,按照我市建设中心村、控制一般村、搬迁高山村的原则,加强规划管理,特别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尽一切可能落实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坚持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新农村生产发展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今年优先安排300亩折抵指标,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2、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整理,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我们将主动做好政府参谋,认真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农用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完善市、乡镇、村各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保有量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同时,积极推进以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和退宅还耕,今年确保完成土地整理2.5万亩,建成标准农田2万亩,退宅还耕1000亩。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国家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两只总投资5037万元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积极开展造地改田和优质园地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市粮食生产能力。
3、加强国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高山移民和矿管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矿产开采规划,按计划依法有序公开出让开采权;严格禁止“禁采区”非法开采;按谁开采谁复绿的原则,积极开展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废弃矿山复绿工作,保护国土生态环境。认真落实《嵊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巩固和扩大地质灾害避险安置成果,健全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退宅还耕,大力推进高山移民工作,今年要努力完成200户生存环境差、当地脱贫致富无望的高山农民移民下山,既帮助他们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又利于保护山区的生态环境。
4、完善征地制度,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4]2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方式,确保农民征地知情权,力保征地补偿费及时支付到位,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培训、就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5、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市936个村已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包括退宅还耕),盘活村庄面积1.1万亩,净增耕地7993亩,基本建成了以“小五化”为标准的32个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今年,我们已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实施细则》(嵊土资[2006]100号),将进一步采取“实行分类指导、严格规范运作、加大扶持力度”三大措施,努力抓好18个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6、探索农村土地市场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率。为有效解决我市农村建设用地需求矛盾突出的问题,我们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土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率和寻求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的新途径。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全社会保护资源、节约资源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同时,严格土地执法,严肃查处违章建筑,努力建立良好的农村用地秩序。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新农村 建设 意见
主送: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抄送:嵊州市委办、市府办,绍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