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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嵊州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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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7]72号

 


 

关于印发《2007年嵊州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现将《2007年嵊州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2007年嵊州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工作网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网络化,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决策参谋、宣传引导和经验交流等作用,根据局领导对政务信息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信息员。
  二、考核任务
  监察室、财务室、规划科、地质环境监测站、储备中心、石璜所、谷来所信息员考核任务为上报20条,得分80分。其他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信息员考核任务为上报30条,得分100分。
      三、记分标准
   (一)实行政务信息定量报送制度。完成上报任务记30分,每少1条扣1分。
   (二)用于向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报送信息每条加记1分,被采用的信息简讯记8分,详讯每条记15分。
   (三)用于向市委办、市府办报送信息每条加记1分,被采用的信息简讯记10分,详讯每条记20分。
   (四)用于向绍兴市国土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条加记1分,被采用的信息简讯记15分,详讯每条记30分。
   (五)用于向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条加记1分,被采用的信息简讯记20分,详讯每条记40分。
   (六)绍兴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简讯记20分,详讯每条记40分。
   (七)省委、省政府采用的信息简讯记25分,详讯每条记50分。
   (八)国土资源部采用的信息简讯记30分,详讯每条记60分。
   (九)获得上述相应级别的领导批示或评为优秀调研文章的分别加记详讯分数。
   (十)对信息员迟报、漏报或瞒报紧急重大信息,每起扣2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被动,带来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记分以信息刊登的原件或其他可靠凭证为依据。上述分数可重复累计。
    四、先进奖励办法
    在完成考核上报任务数和得分数基础上,根据实际得分超出任务分数情况从高到低评出先进个人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3名,奖500元;
    三等奖5名,奖300元;鼓励奖5名,奖200元。
    对不完成上报信息数量任务的信息员,在年度工作考核中酌情扣3-5分。信息员考核情况作为所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列入考核。
     办公室信息员以组织报送信息为主。本局信息工作被省国土厅、绍兴市国土局和嵊州市委办、市府办评被为先进集体的,办公室信息员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和300元(凭当年的表彰文件领奖)。不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的,在年度工作考核中酌情扣3-5分。
    五、其他问题
    1、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金伟民副局长为组长,钱正永同志为副组长,程团结(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王晓栋同志为成员。
    2、各单位“一把手”为重大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信息员开展工作。地质灾害所在辖区所、地矿科、地质环境监测站同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单位;群体性信访辖区所和监察科同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单位。
    3、各单位信息员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直接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能力锻炼,善于捕捉和及时上报信息,特别注意收集苗头性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写作质量。向上报送信息统一通过办公室(已在内网设立政务信息专栏),重大紧急信息应在事发一个半小时内报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可先通过电话速报,再续报发展及处置情况)。
附:信息员名单
2007年度信息员名单
 

序号
科  室
姓  名
序号
科  室
姓  名
1
办公室
王晓栋
13
地质环境
监测站
吕 凌
2
监察室
童泽民
14
储备中心
刘汛洪
3
财务科
魏梅芳
15
直属所
黄瑛萍
4
征地科
张茹英
16
开发区所
张诗国
5
用地科
陶海斌
17
甘霖所
卢琰萍
6
地籍科
王  敏
18
崇仁所
张  锋
7
规划科
张 旋
19
长乐所
楼小龙
8
监察科
张行行
20
三界所
张 毅
9
地矿科
程团结
21
黄泽所
郑民康
10
监察大队
梁  锋
22
石璜所
裘仲宝
11
整理中心
王  静
23
谷来所
沈传定
12
交易中心
范朝华
 
 
 

注:信息员由各单位确定上报。
 
 
 
 
 

 

 

 

 

主题词:政务信息  考核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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