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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7〕1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7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三比”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重点工程建设“三比”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提高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质量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协调发展。
二、参加对象
列入2007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25项重点建设项目。
三、竞赛内容
开展以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工程建设“三比”竞赛活动。竞赛活动采用百分制,实行加扣分考核,具体为:
(一)比进度(总分60分)。主要考核工程当年完成情况。具体为:
1.形象进度(40分)。按每项工程确定的工作计划进行考核,完成年度形象进度计划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的每提前10天加0.1分,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推迟5天扣0.1分。
2.年度投资额(20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得基本分,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0.1分,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工程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的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加0.2分,但每一项目最多加2分。
(二)比质量(总分20分)。主要考核工程质量和管理规范。具体为:
1.落实项目法人,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审批的得2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审批的扣1-2分。
2.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得3分,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的扣1-3分。
3.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的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5分。
4.落实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台账和工程建设档案齐全的得5分,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台账、工程档案达不到要求的扣1-5分。
5.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工程设计要求的得5分,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加3分,不合格的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三)比安全(总分20分)。主要考核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具体为:
1.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的得3分,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
2.工程施工安全,未出现工伤事故的得8分,每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扣30分,重伤1人扣10分,其他事故扣1-5分。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的得3分,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审计为准)的扣1-5分,每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一次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