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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嵊州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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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林业局文件

 

嵊林[2007]05号

 


关于下发嵊州市林业系统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嵊州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  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  通知
  抄送:绍兴市林业局,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农办
  嵊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1月19日印发


 
嵊州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6—20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切实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推进我市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向社会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二)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法律、法规、规章在林业系统得到正确贯彻实施,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基本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基本完善,林业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明显加强,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五)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基本建立,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六)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1、推进部门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个人隐私外,有关行政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操作程序、办理结果以及公众举报投诉的渠道等部门信息,按照合法、及时、充分、规范、具体、统一和有效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社会涉及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建立建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3、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便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告知,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强化审批责任。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制度,完善审批监督机制。
4、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相关制度,严禁多层次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探索决定和执行相分离制度。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行政执法和实施处罚的依据、程序及处理结果等内容采取有效方式对外公示,增加透明度。严格按法定程序执法,遵守有关回避原则,严格履行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取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6、建立建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并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要建立执法台帐,全面、客观地记录执法过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
7、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林业行政执法由林业行政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要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8、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及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二)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2、加强专门监督、层级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要充人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本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3、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实偿制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侵权则需赔偿。赔偿后,应当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依法追偿。
(三)建立有效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修订突发林业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法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局机关和执法机构每年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8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16学时。
2、建立局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把贯彻《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竞争上岗、考核的重要依据。
3、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出,本规划自2006年起到2010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规划阶段(2006年1-7月)。这一阶段主要抓好《纲要》的系统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五年规划,并制定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将五年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贯彻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9年)。要按照本规划及市政府的要求,全面组织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并认真实施,认真进行依法行政系统培训,提高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上半年对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下半年局组织全面检查,同时总结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上级验收。根据《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完成情况,启动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林业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同时成立嵊州市林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本局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和执法机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具体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贯彻落实《纲要》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大,需要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执法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执法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制定落实《纲要》和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要认真分析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要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方案和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3、建立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局机关各科室及有关执法单位将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本年度对依法行政情况的检查结果;行政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对象对林业行政部门反映强烈的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案;贯彻落实《纲要》及本规划的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加强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各级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踏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贯彻“纲要”和《五年规划》、全面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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