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自从去年全市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各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的总体运行状况是好的,成效也是比较显著的。但各地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招投标的管理,推进全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尽可能使村干部、村民了解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增强招投标意识
乡镇、街道要在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下发到村的基础上,再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
要结合党校培训班的机会,乡镇、街道要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政府相应规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乡镇、街道招标办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格监督管理,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乡镇、街道招标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招投标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招标、超范围招标、肢解项目招标、中标人与合同乙方不一致以及招标后项目转包、分包等现象发生。发现违规交易行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甚至乡镇、街道“一把手”汇报。同时,乡镇、街道领导要对本级招投标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督促招标办行使对本区域招投标市场的监管职能。
乡镇、街道纪委要根据举报信息和乡镇、街道招标办的反映,对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向辖区内各村、单位发出通报。
三、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
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令和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要做到不肢解项目招标、不超范围超限额招标;对符合要求的招标项目,要讲程序、讲规范,依法按规定办事,确保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
四、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和廉政防控机制
乡镇、街道要将招投标工作列入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中,既对招标办、招投标中心人员(专兼职)进行考核,加强内部管理,也要对分线(尤其是会计代理中心人员)、联村干部实施考核。同时,实施乡镇、街道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被查处,要追究分线干部和联村干部的责任。
乡镇、街道也要将招投标工作列入对村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做到以制度管事。
五、要正确处理好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与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关系
乡镇、街道招标办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应协调好招投标中心与村级会计代理中心之间的关系,加强与会计代理中心的协作与配合,主动及时地把招投标相关情况通知会计代理中心,与会计代理中心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会计代理中心应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对那些应进招投标中心招标而未进场交易的项目支出实行严格限制。
应进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招标与采购的项目,其开支应凭招投标中心出具的中标书方能报销。
六、加强对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和探索
对乡镇、街道和村投资预算在5万元以下、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小额建设工程,要在把好投标企业资质关和“三个确保”(即确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前提下,各地可开展一些有益探索,从实际出发,灵活把握,适当简化操作程序。
村级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和行政村种植、养植承包经营权出让,在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对招标文件等进行把关、招标办严格监管和“三个确保”的前提下,可以把开标场所、竞买场地放到所在村。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七月 二十七 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投标 乡镇(街道)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 7月 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