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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7〕159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三合一”
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推进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切实遏制住“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多发态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吕丙同志任组长的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公安局、安监局、国土局、建设局、工商局、供电局等有关领导组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主任由大队长何国良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二、工作重点
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一份具体、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工作进程和工作要求,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及时召开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自上而下统一思想。宣传活动声势要浩大,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综合整治工作组要在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综合整治的时间、范围、标准及要求,并向社会公开一部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全面排查阶段:要在火灾隐患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各乡镇、街道是此次检查的主要责任单位,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检查要填写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对排查工作要及时汇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登记造册,各项材料要及时建档保存并上报。在排查基本结束后,综合整治工作组要及时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整改意见、措施和工作重点。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排查情况对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调整,确保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有人监管。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治标准。要加强简易火灾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