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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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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招管办[2007]8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全市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成立近两年来,在规范招投标交易运作,加强集中监管,增收节资,加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推进招投标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个别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调整后,对招标办和招投标中心的分管领导尚未通过文件形式明确;在建设工程招标上,一些小额工程甚至是大额工程不进场交易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村(社区)存在应进招投标中心进行政府采购而未进的现象;在产权交易上,一些山塘、水库、果园、茶园等承包经营项目,有不少村未进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而自行招标;个别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在招标方式上存在应公开招标而采用了邀请招标。按照《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推进全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招投标管理机制

根据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全市乡镇(街道)应尽快发文明确招标办、招投标中心的分管领导、组成人员以及责任分工,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把文件报送有关领导和市招管办。落实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专职业务人员,建立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推行内部激励考核。

乡镇(街道)也要将招投标工作列入对行政村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把考核结果直接与乡镇(街道)对村的资金补助和对村干部补贴奖励挂钩。

二、明确职责,规范招投标运作机制

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令和市政府关于《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嵊政[2005]72号)的规定,将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经营权轮转、产权等项目纳入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要与乡镇(街道)会计代理中心协调沟通,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各类物品、服务的集中采购,集体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的对外公开出租、出(转)让等,应按嵊政[2005]72号文件规定的额度标准,凭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的交易成交确认书,方可给予财务结算。

三、健全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各乡镇(街道)要把制订和完善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重点环节来抓。一是审查审批制度。无论是工程招标,还是物资采购、产权出让,都应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经把关后方可允许进场交易。二是评标人员临时随机抽选制度。评标人员事先不作固定,开标前临时抽选,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回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委、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都必须回避。回避制度是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核心与关键。四是黑名单制度。投标人有违规不良行为的,要记录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在有关媒体公示曝光。

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晓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招投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做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交易服务效率。

四、加强监管,严防违纪行为发生

乡镇(街道)招标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嵊政[2005]72号文件的规定,应进招投标中心的不在统一平台外进行“场外操作”;进招投标中心的各类交易,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到每个项目交易均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不肢解项目招标,不超范围、超限额招标,杜绝招标后中标人与合同乙方不一致及招标后项目转包、分包等现象发生。切实加强招投标事先、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管理,项目审批要按照审批程序运作,做好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招标事项的核准工作,把好事前核准关;乡镇(街道)招标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把好事中监督关;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资金运作等方面监管,把好事后跟踪关。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构筑起反污拒变的防火墙。

乡镇(街道)领导要对村级招投标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督促乡镇(街道)招标办认真行使对本区域招投标市场的监管职能,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争取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现违规场外交易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根据违规违纪事实,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我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和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乡镇(街道)招标办、招投标中心人员登记表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规范  乡镇(街道)  招投标  意见

报送: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招管委各成员单位,盛秋平市长、王旭波副书记、赵祥军副市长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926日印发

 


附件

乡镇(街道)招标办、招投标中心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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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此表请于20071018日前报市招管办(双塔路99号),联系电话:8336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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