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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7〕155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作任务和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绍兴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07〕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应急工作网络,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全面展开,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建立,基层的危机素养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完善应急管理机构。
1.加强基层应急组织建设。2007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委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党政办合署办公,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设1-2名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2.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2007年底前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或者确定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各社区、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学校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保障类等各类专项预案编制计划,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初步构建完成包括乡镇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的预案体系,使基层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系有名单。
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要编制完成乡镇应急预案及各类专项预案,指导各社区、行政村编制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村级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所有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编制完成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所有学校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市经贸局、安监局、教体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各乡镇(街道)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进行规范和明确,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直报系统。
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委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应急办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拟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发布、处理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各街道办以及社区要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市民政局〕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07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08年达到90%以上;到2007年底,懂得安全用电、用燃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的比率达到50%以上,到2008年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市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08年底所有社区建立群众热线电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市民政局〕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各乡镇以及行政村要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07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08年达到70%;2007年懂得安全用电、用燃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的比率达到50%以上,到2008年超过60%。〔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裸露电线。〔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性交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力度,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三防办、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市应急办要定期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重点是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到2007年底,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要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2007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不仅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更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每年年初和年中,认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委〕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07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08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要把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考评,及时总结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诸暨经验,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推进工作进程要求,严格考评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对在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市应急办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开设宣传栏、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手册等途径,有计划地宣传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重点报道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中“迎接矛盾,解决矛盾”的工作典型,大力营造氛围,加快工作进程。
(四)发动群众,以人为本
群众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受害主体,也是战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力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其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强自防自救、减少伤亡的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协调各方,形成合力,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应急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