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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7]27号
嵊州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7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各项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单位:
2007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各项工作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特点,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机遇意识和“平安旅游”的挑战意识,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黄金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黄金周期间我市旅游市场“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安全、欢乐的长假。
二、切实抓好“十一”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黄金周的旅游接待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旅游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旅游安全责任,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再作一次大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供水供电、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医疗救护等工作。对车、船、竹筏等交通工具作一次全面检查,消除护栏、台阶、游埠道的安全隐患。旅行社、旅游车辆运输单位要做好游客出游保险、交通安全和医疗救护等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请各单位将“十一”黄金周的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83185118,传真:83103068)。
三、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
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应及时填报1—7日黄金周期间的实际接待情况,并按报表的要求于10月7日12:30时前分别报送接待情况统计表和综合报表。景区、重点饭店仍实行每日一报制,并按报表要求及时上报,综合报表和统计分析于10月7日下午12:30时前报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请各单位落实人员,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旅游统计工作,要增强旅游统计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防止统计遗漏,密切关注黄金周期间各种旅游新动向、新热点。
注:全省统一旅游投诉咨询电话:96118
绍兴市假日办联系方式:85117576
嵊州市假日办联系方式:83185118
传真:83103068
附:1、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饭店接待情况统计表
2、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接待情况统计表
3、2007年“十一”黄金周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游客日报表
4、2007年“十一”黄金周重点宾馆接待情况日报表
5、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日报表
6、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综合报表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黄金周 旅游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周晓东副市长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