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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 [2008] 2 号
关于在教体系统全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教师、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根据嵊市委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决定在春节前全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为目标,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以相关活动为载体,加大帮困助学力度,切实保障全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春节前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师生手中。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个“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大会。以学校为单位,在1月中旬召开“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大会,激发学校干部、教师“送温暖,献爱心”的热情,广泛动员学校教师参与捐助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关心困难师生,共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发动一场“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各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捐款,全市教职工要踊跃捐款,为困难群众,师生提供资金援助。原则上每位教职工200元(除外籍教师)。所捐款项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街道以中心校为单位汇至嵊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开户银行:嵊州工行,帐号:1211026009049019628。捐赠活动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
(三)开展一系列以“真情助困进万家、爱心奉献促和谐”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以前,各学校要结合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师生,进行扶老、救孤、济困、助学走访慰问,重点走访慰问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特困教职工、困难党员、困难离退休干部等困难对象,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具体安排三大系列活动:
1.抓实贫困生资助扩面工程,落实教育券发放工作,配合关工委和慈善总会、团市委继续做好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指导高校录取的贫困生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打响帮困助学品牌。
2.市属学校要给结对的薄弱学校做一件实事,改善结对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结对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农村的每个孩子不仅能“念上书,而且能“念好书”;全市学校要在春节期间慰问重病教师、离退休干部;各学校要创造条件设立“爱心基金”,资助重病学生。
3.全市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到附近的敬老院做力所能及的好事,让老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献爱心“活动送去的温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全市学校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把“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广覆盖、高效能、经常化、制度化,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校要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与人员,以“为民、为生”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标准,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送温暖 献爱心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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