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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 [2008] 1 号
关于调整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嵊政[200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际,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和优化教育资源,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对《嵊州市乡镇(街道)托幼园所网点设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制定2008—2010年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方案,并按时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划的要求
(一)规划总目标
1.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多元化办园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区(中心村)幼儿园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2.高质量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98%以上;中心幼儿园均达到绍兴市级及以上示范园标准。
(二)幼儿园的选址。市区(街道、开发区)主要依据是社区划分与人口密集度;农村选址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和其它具备条件的行政村。
(三)幼儿园的规模。为便于管理,规划中的各类幼儿园应具有规模优势。市区(街道、开发区)的幼儿园规模在6—24个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原则上不少于3个班,80名幼儿;村教学点为1个班,30名幼儿。同时提倡就近入园,山区因地制宜规划网点,原则上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应设置一个幼儿园(班),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
(四)生源测算方法。根据我市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98%以上的要求,按年出生率10‰测算,乡镇(街道、开发区)三年在园幼儿数=乡镇常住人口数×10‰×3(年)×98%(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要统筹考虑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需求)。
二、规划上报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在进行幼儿园网点布局调整时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支持和指导,根据本地实际和教育发展的要求,制定本乡镇(街道、开发区)2008—2010年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方案,方案上报前必须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并加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公章。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在2008年1月18日前将规划方案上报幼教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zjun1818@126.com。
附:《 乡镇(街道、开发区)2008—2010年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表》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乡镇(街道、开发区)2008—2010年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表
乡镇(街道、开发区) |
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性质 |
幼儿园地址 |
是否有证 |
是否需要新建 |
所在村人口数 |
所在村是否中心村 |
区域内行政村情况 |
幼儿园规模 | ||
村数 |
人口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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