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8]15号
关于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农产品供给、价格和质量,事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们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一项重大任务。春节是农产品消费旺季,需求量大,消费档次高,影响面广。为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的农产品食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市场供应,根据浙农产发[2008]3号文件及《嵊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履行好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与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要在去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二、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当前农产品市场供应总体稳定,且产品供应充足,质量较好,但也存在着价格波动大的压力,不合格农产品入市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全面开展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民搞好田间管理,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对于非本市主产品种,要密切与其他主产区的合作,积极组织产销对接,帮助企业联系货源,支持企业发展订单生产,努力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有效防范结构性紧张状况的发生。要鼓励本地农产品经营企业和商户利用节日消费高峰创造的商机,扩大经营规模。要结合近期举行的浙江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开展农产品网上展示、买卖洽谈以及拍卖、配送等活动。要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正确宣传我市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形势,引导社会舆论理性看待农产品价格变化,稳定群众心理预期,防止出现盲目抢购、哄抬物价等现象。
三、加强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强化环境监测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要加强流通环节检验检测工作,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春节期间,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中心要把浙东农批市场和各定点屠宰场作为监管重点,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查范围,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不合格农产品,要依法及时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四、强化监测预警,搞好信息发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要切实加强对粮、油、肉、蛋、奶、菜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本辖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销售、库存及价格变化等情况,分析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及变化趋势。对可能出现的农产品市场脱销、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及时向局报告。
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事关重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要在当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产品 管理 通知
政协办、平安办、食安委办,郑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