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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 [2008] 9 号
关于表彰“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在我市开展“以德治校,以德修身,以德感人”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以来,各校加强领导,宣传发动,针对各校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体教职工认识有提高,观念有转变,素质有提升,出现了一批“爱学校、爱学生、爱事业”的优秀教职工,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经各校审报,教体局、教育工会考核,下列十所学校被评为“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现予公布。
爱德外国语学校、黄泽中学、长乐中学、逸夫小学、育英小学、博济中学、崇仁镇中心小学、石璜镇中心小学、五爱幼儿园、罗星幼儿园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抄 报: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
主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