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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8〕15号
各工作片、行政村、社区:
根据《嵊州市2008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意见》和《鹿山街道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2008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突出“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的思想,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方针,不断完善和规范精神卫生工作机制,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需求。
二、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落实康复措施。继续加强精神病人摸底调查工作,以各村、各部门为单位,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到6‰以上,病人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达65%,社会参与率达到60%,肇事率下降到2‰以下,发现关锁病人全部予以解锁。
2、社区康复。对查出的精神病患者实行分级管治,逐项落实康复治疗措施,须住院的患者送医院治疗,对服药治疗患者加强追踪管理。
3、宣传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自杀的发生,抓好各级精防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4、档案管理。按全国统一要求,做好新发病人的建档立卡,建卡符合率达到100%,完成资料计算机联网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层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工作。村级换届后及时落实管理人员。
2、落实重康经费。继续落实以加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精防经费筹措机制。街道按辖区人口落实康复防治经费人均1元,为开展社区防治康复和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经费保障。并制订符合本地具体情况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对精
神病人的治疗康复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3、加强队伍建设。鹿山街道精防办要继续对村级精防人员和志愿者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精防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人群及精神病患者开展精神卫生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精防工作,关爱精神病人,营造良好的精防工作氛围;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杀干预预防工作,减少自杀的发生率。
5、开展督查评估。鹿山街道精防办要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实行资源共享。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精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精防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创出我街道精防工作的特色。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精神病 防治 实施意见
抄: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