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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 [2008] 17 号
关于做好200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高、职高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08]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学校德育工作,激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按省厅要求,继续在全市高中段学校开展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科思想方法;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守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能力。
2.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发奋学习,各科成绩优秀,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有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题,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课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身体健康。
二、评选方法
今年绍兴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市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为6名,每校推荐1名学生。
各校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宣传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活动。被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学校单独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推荐过程作为一次讲诚信、讲正气、讲公正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通过推荐活动激励广大中学生努力自己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材料上报要求
全市推荐活动在3月底结束。请各校在4月2日前把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材料《浙江省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交普教科陈肖处。联系电话:83032243 电子邮箱:jtjcx@126.com。
附件:1.浙江省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2.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三好学生 评选 通知
抄 报:绍兴市教育局
附件1
浙江省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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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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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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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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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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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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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过何 种奖 励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市、 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 育厅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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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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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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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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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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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过程记录 |
公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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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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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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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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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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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签章 |
我校保证该生的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按省、市里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公示,以上记录完全属实。 学校(章) 校长(签字) |
主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