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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职成 [2008] 2 号
嵊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
(试行稿)
各职业学校:
为严格、规范、实效地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特制定《嵊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请各校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二、实习管理的目标
学校、企业(实习单位)、家长、实习生四方各自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四方信息畅通;实习的计划、措施、目的、要求等具体清晰;无违法违纪行为、安全事故等发生;实习成效明显,学生岗位意识和职业能力增强,企业(实习单位)反响好,学校声誉提高。
三、实习管理的各方职责
(一)学校方面: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学生外出实习管理制度》、《实习信息反馈制度》、《实习指导教师管理考核制度》等,对参与管理的企业有具体要求和建议。
2.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组建实习管理领导小组并进行具体分工,实习生规模比较大的学校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组建一支业务熟悉、管理能力强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并加大培训力度。
3.加强信息反馈渠道建设。保障学校、企业、家长、学生信息互通。职高学生实行外出实习备案制,在学生外出实习后一星期内及时上报给市教体局,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上报核实一次。
4.加大保障力度,需外出实习学生必须在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后方可安排实习。建立实习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专人负责应急措施和协调关系。
(二)企业方面:
1.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单位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对接纳实习生有一定的数量、工种与学校开设的专业比较接近,能统一安排实习生的住宿。
2.企业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指定专人(车间负责人、保安等)作为联系人,由校方向各相关人员公布联系方法,建立学校与企业、家长与企业、实习生与企业联系人制度,使学生在岗情况、住宿情况得到及时反馈。
3.特殊工种的企业尽量为实习生提供“工伤保险”。实习单位应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参与实习报酬的管理和监督。
4.实习单位领导要重视实习教育,能积极配合学校有效地对实习生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家长方面:
通过信息互通,使家长了解子女作息情况和工作情况,实现家长对子女假期、休息时间的有效管理。签定学校、实习单位和家长三方实习协议书,明确家长作为学生监护人的职责,能协助学校、企业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及时向学校、企业(实习单位)反映子女的变动情况,反馈实习的建议和意见。
(四)实习生方面:
1.实习生要明确实习的目的、实习的任务、实习的意义,遵守职业道德和安全操作规程,注重安全防范,遵守学校实习制度和厂纪厂规,尊重师傅。
2.实习生要保持与老师、家长的密切联系和信息互通,遇到小问题能在片组内解决,遇到大问题能及时向学校、企业汇报和沟通后得到解决。
3.实习生要服从学校和企业(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要有稳定性,不脱岗、不跳槽。离岗应征得学校和企业的同意。
4.实习生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5.学生在第五学期(或第六学期)外出实习期间保留学籍,参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实习管理的要求。
(一)实习前期的准备要求:
1.认真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于实习前一个月制定好,做到目的明确,组织严密,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实习计划一般由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女生指导员、实习就业处(或教务处)和企业参与拟定,交校长室审定。
2.外出实习前,学校应组织学生开展专业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实习岗位的操作规程和特殊要求。
3.把好选派关,选派思想素质好的学生去实习。下列情况之一者:(1)受过记过以下处分尚未撤消的学生;(2)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3)患有传染病或特殊体质的学生;(4)相关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未通过的学生等,学校不直接推荐实习,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共同商定实习方案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4.学校应当对实习生分片分组,设立片组长及指导教师;建立实习生共青团组织;为每位实习生及家长指定联系人并告知联系方法,为信息及时互通作准备。
5.健全实习生离校审批制度,做到学生外出实习有申请、有家长意见、有学校审批,并签定实习协议书,手续齐全。
6.做到实习学生人人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并尽力提高“工伤保险”的参保率。
7.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五个不得”的要求,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选择和落实好一批与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业(实习单位),建立起学生校外实习基地库。
(二)实习过程的管理要求:
1.日常管理不间断。一月一走访,半月有电访,回校有聚会。有条件的可派教师驻厂管理。做到矛盾有人化解、出事有人处理,使学校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声誉,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2.通过实习指导教师和女生指导员,有效运用各种手段,比如电访、走访、周记等动态掌握实习生信息并及时作好书面、规范的记录。建立实习生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3.女生指导员要特别关注外出实习的女生,继续发挥“悄悄话”心理信箱和“悄悄热线电话”的作用,与女生进行零距离接触,倾听女生的声音,随时为女生分忧解难。
4.在实习过程中,要求调换实习单位,只要理由充分、要求正当,学校可以再安排一次实习单位,但家长和学生必须重新签定实习协议书。
(三)实习结束的考核要求:
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要进行实习总结,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会同师傅评定实习成绩,写出实习鉴定。实习成绩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实习成绩作为学生毕业考核成绩记入档案。
2.实习结束后,学校要按专业班写出实习总结报告,把实习工作情况、主要成绩、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意见全面反映出来,作为今后实习工作的借鉴。
3.优秀实习生事迹收档制度。由实习班主任和就业处把本校涌现的优秀毕业生(应届或历届)事迹材料收录存档。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学生外出实习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或没有书面记录;推荐不该推荐的学生去实习;没有按规定办理实习生审批手续;没有按规定建立片组、共青团组织;没有按规定落实好联系人制度;安排实习前不去单位实地调查;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五个不得”等等。对上述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实习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没有按学校规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导致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实习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的责任。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校 学生实习 管理
抄 报: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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