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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
嵊森防指[2008]05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委、林场、风景区:
自2月中旬以来,我市天气较好,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火情时有发生,虽然在各乡镇、街道办及时组织扑救均未酿成森林火灾,但森林防火的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重要批示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政府领导重视,行动积极扎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保平安、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深理解国家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委、林场、风景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或高火险时段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
二、抓护林管火队,强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的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也是难关,要充分发挥护林管火队作用,要明确任务,到职到位,上山巡查,重点管住4种对象,一是上山因农事未经批准用火的人。二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小孩或痴、呆、傻)无端玩火的人。三是游客进入景区野餐、烧烤等用火的人。四是进山上坟烧纸、放鞭炮的人,护林管火员一经发现要主动劝阻,极力阻止用火。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一切烧草、烧荒、炼山等农事用火活动。护林管火员切实要到岗到位,负起责任。
三、坚持科学扑救,杜绝伤亡事故
在清明节前后,各乡镇、街道、林场内的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预备大队,要随时待命,拉得出,能扑救,一旦发现火情,要合力组织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还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岗位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要全面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缺岗现象。要认真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