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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08〕27号
关于印发《2008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工作片、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一日
2008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
2008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综治工作,深化“平安崇仁”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完善治安防控,着力强化社会管理,着力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我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总的目标是:深化“平安崇仁”建设,实现刑事案件总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和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力争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和火灾等事故。
根据以上目标和要求,2008年我镇政法综治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全镇政法综治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握政法方向,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二、深化平安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为民办事的实事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查究机制,落实平安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2、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继续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综治进民企”,抓好村(居)综治工作站建设。
3、不断强化社会管理。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高危人群、高危物品、高危行业和高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排查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开展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等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以做好源头化解工作为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加强对事关全局稳定的重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防止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2、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调解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以各工作片、村、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依托,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
3、全力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破坏,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危爆生化物品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排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排查出可能去省赴京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就地稳控责任,制定调处方案。全力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和调处,如出现妨碍和破坏选举工作的要给予严厉打击,确保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主动权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担保行业、娱乐场所和抽头赌博等黑恶势力。进一步完善“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增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命案”、“五类案件”等严重刑事犯罪,增强攻坚克难能力。
2、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群防群治,搞好镇、村治安联防,构建警力、民力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3、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查办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结合“五五普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巩固普法阵地,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不断拓展教育活动的内涵,强化业务培训、专业培训、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2、抓好执法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等体系。强化人民群众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
3、全面加强政法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充实和加强机构力量,落实好人员编制,解决好办公用房、工作装备和工作经费等问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良好的条件开展工作。同时在干部配备、工作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六、坚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管政法政治原则的有效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委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政法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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