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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雅璜乡人民政府文件
雅政〔2008〕7号
关于要求同意上报审批《嵊州市雅璜乡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安排,我乡被确定为我市2008年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乡。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我乡制定了《嵊州市雅璜乡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现予上报,请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并要求行文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特此报告。
(联系人: 陈红涛 联系电话0575-83671123)
雅璜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