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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8]88号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层
干部定期接待信访、跟踪结访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努力降低涉土信访总量,有效遏制涉土“三访”发生,形成人人参与解决信访、化解矛盾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定期接待信访
1、确定每星期一为中层干部信访接待日,局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到信访室接待群众信访。
2、负责接访的中层干部为解决信访的责任人(下同)。
3、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填写信访接待单。
4、信访接待单由局分管领导签发,指定主办单位(包括科室、所、企事业单位),主办单位为解决信访的责任单位(下同)。
二、催办跟踪结访
1、责任人应在15日内(从接访日起计)和信访对象进行约访,与责任单位一起核实信访内容。
2、责任人对所接信访件负责督办,应督促责任单位在45天内(从接访日起计)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3、对信访对象的解释、沟通、接待由责任人负责,至信访终结。
4、责任单位应将信访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责任人以便于协调、督促、跟踪。
三、强化信访考核
1、对每一件信访考核采用10分制,基本分为5分。
2、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认真填写信访接待单,让信访对象满意而回责任人记2分反之扣2分。
3、和信访对象约访,信访对象对责任人采取的约定解决方案满意的责任人记2分反之扣2分。
3、信访得到息访,责任人记1分反之扣1分。
4、责任单位按《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考评分采取累加制,年终按得分多少排名次,对得分前三名的责任人授予局信访先进工作者荣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建立季度例会
每季度由局分管领导召集责任人、主办单位负责人就中层干部所接信访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进行集体讨论、会诊,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平息信访。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中层干部 信访接待 实施办法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