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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招管办[2008]5号
2008年度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工作
目标任务考核实施办法
各科、交易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关于“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科、交易部及工作人员的业绩,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创新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把中心建设成为高效、规范、公平、公正、廉洁的政府窗口,根据市委、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科(部)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科(部)的考核内容为招管办和中心下达给各科(部)的工作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为各方面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的办法,完成任务得满分,工作创新有特色的酌情加分,完不成的或做得不够好的按比例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二、考核办法
(一)工作人员月度考核
1、工作人员月度考核采用先由个人自评打分,然后各科(部)负责人评分,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打分评定每月实绩分。
2、每月考核时间范围为1日至月底。
3、落实考核职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按考核内容考核到人,次月5日前由各科(部)负责人将考核表交综合科核实,然后由综合科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后结果。每月考核结果存档备查。
4、工作人员考核中的加分或扣分按月计分,年终不重复增、减分。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得分,由工作人员月度考核累积平均分、工作人员年终互评分平均分、所属科(部)年终考核得分及考核领导小组加分四项之和确定。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按个人月度考核累计平均得分占30%,年终工作人员互评分占20%,所属科(部)年终考核得分占50%计算,另外考核领导小组视工作人员的实绩可分别加0-5分。
(三)科(部)考核
科(部)年终考核,在各科(部)写好年度总结的基础上,按科(部)职责由自评分、互评分、信息考核分和领导加分确定。考核评分比例:自评分占60%,互评分占30%,信息考核分占10%(信息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考核领导小组视各科(部)工作实绩可分别加0-10分。
三、奖惩办法
科(部)年终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为合格科(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科(部)。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度科(部)考核部分的年终奖。
人事、工资关系在招管办和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月度、年度的考核发放考核奖。考核奖与考核分挂钩。月度考核奖按每人的月度考核得分乘以系数再乘以每分分值计发(除取消考核奖情形外)。年终考核奖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得分乘以系数再乘以分值计发(年度考核奖取消的除外)。考核奖的分配系数,按嵊市委[2007]16号关于印发《2007年乡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即一般干部系数为1,中层副职为1.1,中层正职为1.2,部门副职及班子成员为1.3,部门正职为1.6。中心各部负责人按中层副职享受。科(部)年终考核得分少于85分的,该科(部)工作人员只发放其本人月度
考核累计平均得分部分的年终考核奖。
党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考核,年终奖按工作人员的平均得
分并结合系数发放。
四、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成人员。具体考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附件:
1.各科(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2.工作人员岗位考核管理内容及评分标准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工作考核 实施办法
抄送:王旭波副书记、赵祥军副市长 |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
附件1:
各科(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一、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办法:
1、工作任务能完成(超额完成)得满分,不完成或做得不够好的按比例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2、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酌情加分。创新工作和特色工作,年底由各科(部)申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在领导加分中酌情加分。
3、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绍兴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表彰奖励或推广的加10分;受到绍兴市委、市政府或省级表彰奖励或推广的加20分。
二、各科(部)工作目标任务:
(一)综合科
1、积极当好领导参谋,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10分)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做好工作月报表、信息、简报、大事记和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编发工作;(15分)
3、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10分)
4、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工作,外来客人的接待、介绍等工作。(5分)
5、做好中心的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聘用、解聘工作;(5分)
6、做好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10分)
7、做好电脑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5分)
8、负责设施配制、维修、保养和办公用品采购等行政后勤工作;(10分)
9、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10、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1、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二)业务科、
1、负责招投标业务指导、协调工作;(15分)
2、负责制订招投标交易管理服务标准和规范;(10分)
3、负责各类交易活动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和完善;(10分)
4、负责对招投标活动中各项交易规则、程序的起草、拟订;(15分)
5、负责各类交易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10分)
6、做好各类交易的统计工作;(10分)
7、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8、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9、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三)督查科
1、负责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监督;(5分)
2、做好各类交易统计的核实工作;(5分)
3、负责对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各项交易活动的全程监督工作;(20分)
4、负责对招投标有关的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15分)
5、负责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10分)
6、督促应进场交易的项目按规定进场;(10分)
7、负责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工作;(5分)
8、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9、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0、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三)建设工程交易部
1、执行有关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10分)
2、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申请,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并受理报名登记;(10分)
3、协助有关科部督促应进场交易的项目按规定进场;(5分)
4、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手续,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15分)
5、负责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的服务工作;(5分)
6、做好开标、评标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和服务工作;(5分)
7、按规定统一收取招投标有关费用;(10分)
8、按规定收集、整理项目交易资料,做好交易统计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10分)
9、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10、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1、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四)政府采购部
1、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的操作规程;(10分)
2、执行财政局的采购计划,受理采购人申请委托,按批准的采购方式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0分)
3、负责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并及时送审、备案;(10分)
4、负责发布政府采购的信息,接受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10分)
5、协助有关科部督促应进场交易的项目按规定进场;(5分)
6、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单备案工作;(15分)
7、做好政府采购质疑的答复和政府采购统计工作;(5分)
8、负责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5分)
9、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10、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1、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五)产权交易部
1、执行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产权交易的操作规程;(10分)
2、受理产权交易委托,发布产权交易信息;(10分)
3、核准进场交易双方的资格和凭证;(10分)
4、组织产权交易会,办理产权交易有关手续,依法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为交易双方提供优质服务;(20分)
5、按规定催交产权交易相关费用;(10分)
6、做好产权交易统计工作;(5分)
7、协助有关科部督促应进场交易的项目按规定进场;(5分)
8、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9、认真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0、完成全年信息考核任务。(10分)
附件2:
工作人员岗位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工作人员考核分工作纪律、工作任务、优质服务、廉政建设、信息任务五方面内容,总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纪律10分,工作任务60分,优质服务10分,廉政建设15分,信息任务5分。并根据各自的工作实绩和表现对照考核内容的有关标准予以加分或扣分,加分不封顶,扣分一般至基本分扣完为止。但涉及重要条款时,月度考核甚至年度考核实行一项否决制。具体月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工作纪律(10分)
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参加会议学习,自觉执行值班、考勤、请假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着装整齐,佩证进入交易、评标等场所,得基本分10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从重扣分):
1、会议、学习无故缺席,上班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2、旷工每半天扣5分。
3、不佩戴工作证进交易、评标等场所的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每次扣2分。
5、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发生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6、各科(部)对工作人员考核评分中不实事求是,经核实该扣分的不扣分,除给当事人扣分外,对科(部)负责人予以同等扣分。
7、工作中泄露秘密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对责任人取消当月考核奖;造成较重后果或较坏影响的,除取消当月考核奖外,根据情节扣减年度考核奖直至取消年度奖;如果被追究纪律、刑事责任的,按纪律惩戒规定执行。
(二)工作任务(60分)
工作人员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60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从重扣分):
1、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或岗位目标任务的,对该科(部)负责人每起扣5分,对直接责任人扣3分。
2、办事结果有差错的,每起扣5分;差错大并对本单位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每起扣10分。一月出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取消月度考核奖。
3、不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或有关材料的,对责任人及其负责人每件次扣5分。
4、对工作推诿、不履行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4分。后果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5、对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直接责任人每起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坏影响的,除取消当月考核奖,根据情节扣减年度考核奖直至取消年度考核奖;如果被追究纪律、刑事责任的,按纪律惩戒规定执行,同时对科(部)负责人每次扣5—15分。
6、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经考核不及格的每次扣10分。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工作有创新,得到上级业务部门肯定的每件次加5分。
2、提出工作建议被采纳后,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每件次加5分。
3、有关招投标工作的经验材料、业务理论性文章在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杂志或报刊上发表的,每件次分别加10、15、20分。
4、对业务有新的拓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加3分;有突出成效的加5—10分。
(三)优质服务(10分)
工作人员达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程序规范、准确详述、优质服务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从重扣分):
1、不能正确、及时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或未能做到交待“一口清”的,每起扣5分。
2、办事、协调不力影响他人工作的,每起扣3分。
3、交易手续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每起扣5分。
4、服务时使用不文明语言、态度生硬的,每起扣2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服务行为的,每起扣2分;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工作质量差引起的争吵或投诉、信访,经查实每起扣10分;因违反制度、规定办事,造成投诉、信访的,经核实取消当月考核奖,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度考核奖。
(四)廉政建设(15分)
工作人员遵守廉政建设制度的得基本分15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或接受宴请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5分;情节较重的,取消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除取消当月考核奖外扣减年度考核奖直至取消年度考核奖。
2、利用职务之便向有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每次扣15分;情节较重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并按有关规定另行作出处理;
3、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的,除取消当月考核奖外,取消年度考核奖,并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五)信息任务(5分)
科(部)完成月度信息任务(报送2条、录用1条)的,科(部)内每位工作人员得月度考核分5分。科(部)不完成当月信息任务,少报1条信息和无录用信息,则科(部)内每个工作人员分别扣月度考核分1分和3分。超出的录用信息,可充抵以后月份的录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