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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环保局文件
嵊环保〔2008]11号
签发:王 建
关于要求审批《嵊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请 示
嵊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加强我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切实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由绍兴市环保科技股务中心编制了《嵊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广泛征求了各乡镇、部门的意见,并于
附:《嵊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成果)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