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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粮食局委员会文件
嵊粮党委〔2008〕5号
关于二00八年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二OO八年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做以下调整:
一、领导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姚政良对粮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局党委委员、局财务会计科科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小和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并对下列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主任;市中心粮库筹建办公室副主任;市粮油总公司、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昂利康制药公司、威特领带服装公司、润丰实业公司等党支部书记。
党委委员、副局长钱愉连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并对下列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计划储备科科长;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中心粮库及城东、甘霖、崇仁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茹良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并对局资产管理科科长、市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永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党委委员、人事监察科科长袁洪良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二、专项工作责任分工
(一)维护党的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为做好粮食各项工作提供保证。
由姚政良同志主管,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监察科、局机关党支部协同。
(二)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作用。
由杨小和同志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党支部协同。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惩治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会或报告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强化廉洁自律工作,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构建惩防体系。
由黄永忠同志分管,局人事监察科牵头,局机关党支部协同。
(四)强化责任追究、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件。
由黄永忠同志分管,局纪委负责,局人事监察科协同。
(五)加强对粮食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储备粮轮换公开拍卖工作。
由钱愉连同志分管,局计划储备科负责,局纪委协同。
(六)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管理。
由茹良传同志分管,资产管理科牵头,局纪委、局财务科协同。
(七)强化中心粮库招投标工作。
由杨小和同志分管,中心粮库筹建办公室负责,局纪委协同。
(八)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由姚政良同志主管,局财务会计科牵头,局办公室协同。
(九)实施纪律监察、加强系统效能建设。
由袁洪良同志分管,局人事监察科负责,局办公室协同。
中共嵊州市粮食局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分工 通知
报:市纪委,绍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