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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审计局文件
嵊审发〔2008〕12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审计局2008年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责任分工与廉政承诺》的通知
现将《嵊州市审计局2008年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责任分工与廉政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嵊州市审计局2008年反腐倡廉
和作风建设责任分工与廉政承诺
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俞越江: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向明:协助局长分管投资审计、党务、行政事务、内部审计工作,对法规科、投资审计线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裘建东:协助局长分管财政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对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经贸审计科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责任内容 |
责任领导 |
牵头科室 |
(一)牵头工作 | |||
1 |
着力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支出监督机制,探索制定财政资金拨付审批风险责任制管理办法。 |
裘建东 |
财政科 |
2 |
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
俞越江 |
经责科 |
(二)参与工作 | |||
3 |
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卢向明 |
行事科 |
4 |
选择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以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为关键,进行专项构建。 |
卢向明 |
投资科 |
5 |
围绕重点行业部门的职能和行业特点,对容易出事的环节、岗位和事项,进行行业构建。 |
卢向明 裘建东 |
各科室 |
6 |
在市属学校、医院等领域进行探索,延伸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构建。 |
俞越江 |
行事科 |
7 |
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教活动。 以“我为创业创新献一计”活动为载体,开展“创业实干、创新发展”大讨论。 |
卢向明 |
办公室 |
8 |
扎实开展欠发达乡村帮扶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
卢向明 |
办公室 |
9 |
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
卢向明 |
办公室 |
10 |
加强执行规范“三公”管理的监督检查。 |
俞越江 |
各科室 |
11 |
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
卢向明 |
办公室 |
12 |
加强对党政机关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卢向明 裘建东 |
各科室 |
13 |
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
卢向明 |
投资科 |
14 |
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
卢向明 |
办公室 法规科 |
15 |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 |
裘建东 |
行事科 |
16 |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
裘建东 |
行事科 |
17 |
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行政问责。 |
卢向明 裘建东 |
各科室 |
18 |
继续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
卢向明 裘建东 |
各科室 |
19 |
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大案检”格局。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办案协调机制。 |
俞越江 |
经责科 |
20 |
打造透明型机关,建立机关“开放日”制度。建立机关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公示制度。 |
卢向明 |
办公室 |
21 |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制度。 |
卢向明 |
办公室 |
22 |
开展对涉及民生事业、重点领域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和监管。 |
卢向明 裘建东 |
各科室 |
23 |
研究制定资产配置、处置、评估等系列配套制度,探索土地出让金的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土地出让预结算制度。 |
卢向明 裘建东 |
法规科 财政科 投资科 |
24 |
深化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扩大范围。 |
卢向明 |
投资科 |
25 |
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绩效评价制度改革。 |
裘建东 |
财政科 |
26 |
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代建制,建立立项公示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 |
卢向明 |
投资科 |
27 |
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三必谈”和廉政考察约谈等制度,探索巡视工作制度。 |
卢向明 |
办公室 |
三、廉政承诺
(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职责,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7.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9.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级的活动。
11.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
(二)审计干部廉政承诺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规定”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2.审计期间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无偿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用品。
3.不收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
4.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5.不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6.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7.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类活动。
8.不出入有损审计干部形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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