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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08〕 26号
关于加强崇仁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工作片、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嵊市委办【2008】12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镇流动人口现状和实际,就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平安崇仁”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形成服务、管理、教育、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人本化、信息化的轨道。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聚居地治安秩序良好,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
调整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内,由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担任工作站站长,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村(居)企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综治工作站站长兼任。
2、加强队伍建设
各村(居)、企业按照辖区流动人口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协管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接受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业务指导,协管员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务工经商、计划生育、疾病防控、子女就学、劳动保障监察、出租房屋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等服务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
镇财政落实一定数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的培训、教育、开展活动、协管员队伍报酬补贴、考核奖励及管理工作站的日常支出。
4、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挖掘社会资源,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的居住、就学等实际问题。
5、建立考核机制
镇政府对各工作片、办(中心)、村、企业、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崇仁”的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工作片、办、中心、村、企业、事业单位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制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各工作片、办(中心)、村、企业、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3、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镇党委政府对各工作片、办(中心)、村、企业、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如果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事件的将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