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08〕24号
各基层单位:
现将嵊机号〔2008〕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内 部 明 电
发往地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签批盖章 沈祖飞
等级 部门号 嵊机号(2008)51 |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办发明电〔2008〕27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国办发明电〔2008〕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立即传达到所有基层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
通 知
国办发明电〔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薄。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务院办公厅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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