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8〕46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
嵊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完成建安产值11.75亿元,实缴税收897.38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2008〕41号)文件精神,决定命名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嵊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授予公司董事长吴国君同志“嵊州市建筑业发展优秀人才”称号。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业 先进 表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