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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 [2008] 22 号
关于组织推荐绍兴市农村
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对象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培养一批农村教育的领雁人,绍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08—2010年绍兴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绍市教[2008]37号),为做好我市绍兴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街道、开发区)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市级骨干教师主要对象为在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
(三)具有合格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四)近三年未参加过省级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骨干教师培训。
三、选拔程序
1.选拔原则。市级骨干培训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自愿申报、公平竞争、发挥作用、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今后省级“领雁工程”骨干培训对象原则上将从市级骨干培训对象中择优推荐上报。
2.名额分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按绍兴市“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计划表中所列学科各报一名,教师比较紧张的山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学科上报,由教体局汇总后择优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学科安排具体为:
初中:语文、数学、思品、历史与社会、英语、科学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综合: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
3.报送方式。推荐对象须将“领雁工程”市级骨干培训对象汇总表及市级骨干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3)各一式一份,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后,于2008年5月14日前报送教体局人事科210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一并上报相应电子文稿,电子邮箱:szjtjrsk@163.com。
绍兴市“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由市教体局负责解决。
附件:
1.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意见
2.“领雁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
3.“领雁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汇总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教师培训 领雁工程 通知
附件1
绍兴市教育局文件 绍市教〔2008〕37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培养一批农村教育的领雁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浙教办师〔2008〕3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08—2010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以下简称“领雁工程”),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城乡统筹、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保证、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村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二、培养任务与目标
(一)从2008年至2010年,择优选拔9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培养一批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优秀人才和领雁人物,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详见《绍兴市“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计划表》(附件1)。
(二)加强对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与建设。以提高教师执教能力为重点,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与教学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以及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主持、指导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
(三)引领、指导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对培养对象采用边培训、边实践、边引领的培训模式,在提升培养对象自我发现、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本区域内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选拔条件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市级骨干培训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具体选拔条件为: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市级骨干教师主要对象为在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
(三)具有合格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四)近三年未参加过省级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骨干教师培训。
四、选拔程序
(一)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市级骨干培训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自愿申报、公平竞争、发挥作用、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
(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选拔,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学校和各个学科、学段合理分布的需要。适当向没有人员参加过省级骨干培训的农村学校倾斜;适当向薄弱学科、紧缺学科倾斜,使我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三)资格审查,公示认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将“领雁工程”市级骨干培训对象汇总表及市级骨干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3)各一式一份,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后,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送绍兴市教育局师范教育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一并上报相应电子文稿,电子邮箱:xsjyjsfc@163.com。联系人:杨文龙;联系电话及传真:0575—85200223,85145384。市教育局对全市报送的推荐人选,对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绍兴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今后省级“领雁工程”骨干培训对象原则上将从市级骨干培训对象中择优推荐上报。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阶段(2008年5月—2008年6月)。由培训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分析,确定培养要求,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第二阶段:学习研修、实践提高阶段(2008年7月—2010年9月)。通过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论坛交流相结合、外出考察与校际研讨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讨论相结合等途径,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阶段:全面考核及成果展示、总结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组织骨干培训对象面向全市教师进行互动式的交流,观摩其实践成果,并进行论文答辩,优秀论文结集出版等。
六、培训形式和内容安排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时间为三年(2008—2010年),累计不少于90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450学时(以每年150学时的进度分学期培训),个人自主研修45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学科部分,公共部分和学科部分都安排集中培训和学员自主研修。
(一)集中培训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关教育法规、骨干教师的基本行为要求、班主任工作职责等;
2.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理论专题、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学科专业论著介绍、当代学科教学设计理论和范式、校本研修活动组织和策划等;
3.教学实践:听课评课、案例分析、教学反思、课堂诊断、微格教学研究、同课异构、校本研修活动组织和策划等;
4.学科与现代教育技术整合:网上搜寻、QQ空间制作、课件制作、Excel运用等;
5.课题研究:教育教学问题的发掘、教学调查研究、课题的选择、研究和报告撰写等。
(二)自主研修内容:
自主研修,主要是学员在自己的原教学岗位上,运用集中培训学习的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原则上学员每学期应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完成一次教研活动的设计和组织、开设一堂公开课、在本地区一定范围内进行一次教学讲座、组织一次教学研究的交流活动,每学年完成一项教育教学调研任务,达到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提高自身教学素养、引领周围的学科教师、创设共同研究的教学氛围、带动乡村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目标。
七、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
1.建立绍兴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陈国阳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妙芳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政治处、师范教育处、计财处、教育教学研究院、电教馆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范教育处,具体负责“领雁工程”的规划、协调与培养人选的选拔等工作。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是“领雁工程”实施的主要培训基地,具体负责“领雁工程”人选的培养、管理、考核等日常工作和教务管理。
2.建立骨干教师个人培训档案。为每位培训学员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全面记录学员培训期间的研修情况:包括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教育科研、教学实践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
3.实行严格的考勤考绩制度。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对每一“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班实行严格的管理,一是建立临时班委会,负责具体的生活和学习管理,实行学习的考勤制度,学员不论因何原因不能参加某次培训,都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二是利用个人档案,促进学员各方面的培训,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二)考核
1.实行学分管理。对学员的培训实行学分管理,每进行一项教育教学培训学习,都设置相应的学分,学员只有修完一定学分方能给予结业证书。
2.实行综合考核。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业成绩,按照学习态度、研修成果、出勤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学员自我考核、学员相互考核、指导教师和班委共同考核评价的方式。对考核优秀的学员给予优秀学员的证书。
八、培训经费
“领雁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经费,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与本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市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数和具体的选拔条件,及时确定培训人员,按时选派培训教师,确保我市“领雁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培训质量,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八年五月四日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 主题词:教师培训 领雁工程 意见
附件2
“领雁工程”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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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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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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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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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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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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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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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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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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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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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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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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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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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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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获 得各种荣 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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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 推荐意见 |
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领雁工程”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 |
学历 |
职称 |
教龄 |
任教 年级 |
任教 学科 |
是否教研 组长等 |
曾参加最高级别培训 |
曾获最高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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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栏目中“曾参加最高级别培训”系指由县(市、区)、市、省、国家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相应培训院校实施的教师培训,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例“市级”。2.上述栏目中“曾获得最高荣誉”系指由校、县(市、区)、市、省、国家等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师荣誉,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例“县级优秀教师”。3.请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小学、初中、综合)填写此表。
主题词: